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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常青花园举办《物权法》专题报告会

        5月15日上午,常青花园管委会联合常青花园司法所在常青第一学校四楼学术报告厅举办了一场《物权法》专题报告会。报告会邀请武汉市司法学校周丹副教授讲课。周教授对《物权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原则,特别是保护财产的途径和方法、不动产的登记、征收和征用、小区物权与业主权利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了系统讲解,讲课内容贴近实际,针对性强,举例典型,受到参学人员的热烈欢迎。大家认为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的认识,特别是明晰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有助于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依法维护和行使财产权利。

        常青花园武汉新世界康居有限公司、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常青花园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的群干以及常青花园派出所、工商所、计生办等政府部门派出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共3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常青花园管委会副主任沈小惠、东西湖区司法局局长宋希明、区普法办主任李俊杰、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李喜鸽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常青花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爱明主持。

        张爱明主任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物权法》的热潮,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私有物权的关系,真正做到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20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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