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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 出 机 构
        1989年,东西湖区在11个农场及新沟镇、吴家山街设立了13个司法所,作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为科级单位,司法助理员担任正副所长。目前,我区司法所达12个。

        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有: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0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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